Tuesday, November 01, 2005

The Beijing News: Beijing Lawyer Calls For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System

北京律师呼吁建公益诉讼制度
www.thebeijingnews.com ·2005年11月1日1:36· 来源:

环保局有关负责人、律师与市民网上聊环保

  本报讯(记者 汤阳)昨日下午,北京市环保局法制处负责人和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霁虹、薛雯做客首都之窗“专家说法”,与市民就环境保护、噪音污染等热点问题讨论时介绍,《噪声法》北京暂行办法草案已提交市政府法制办,正在全市征求意见。

  王霁虹说,中国现在不断有大范围的污染事件或森林砍伐事件,这需要一种机制,比如检察院可以出于公众利益的保护,或者国家利益的保护,主动启动诉讼程序,追究违法者的责任,或者环保的组织机构可否以组织机构的名义来启动这个程序。王霁虹称这为环境公益诉讼。

  昨日,有众多市民提到了夜间施工产生的噪音污染,王霁虹表示,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噪音确实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极大影响,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  王霁虹说,其实无论项目业主的律师,还是施工企业的律师,在签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,往往有一笔专门费用就叫“扰民费”。北京市在这方面也有规定。王霁虹认为对于那些离噪音源特别近的居民,对生活干扰特别大的,可以协商要求给予更高金额的补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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